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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BA 是老美四大職業運動之一,也是最賺錢的商業活動,其年收入超過40 億美金。全世界普及化、超過42 種語言、212 種國家轉播、7.5 億家庭收看,以商業角度來看,NBA 確實是一個經典的模範。

 

但老美文化就是「話題即為商機」、「英雄主義」至上,不論在哪個活動都看得到這些狀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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造神爭議性

 

早在60 年代怪物如W. Chamberlain、B. Russell 與他們快樂的好夥伴們退休後,聯盟為了捧起新星K. Abdul - Jabbar ,將例行賽MVP 頒給連季後賽都沒進的K. Abdul - Jabbar,在當時引起軒然大波。

 

當年仍然強盛的波士頓賽爾蒂克、克里夫蘭騎士、華盛頓子彈等季後賽球隊因為都是打團隊型籃球,球員個人數據平均,結果MVP 就給了玩湖人世家的K. Abdul - Jabbar ,也讓球迷大為不快,除了成為最具爭議性的MVP 外,還讓球迷不再買單,當時NBA 也又再度面臨破產危機。

 

結果天時地利人和的出現兩個天才-M. Johnson、L. Bird 對決話題又把聯盟從破產邊緣拉回來,僅管這兩位也被媒體造神過,但就實力、影響力來看,非常合理且公正。

 

 

當然,不論當時如何爭議性,日後的球迷只會記得這些MVP 得主名字,完全不會關心他的因果關係。

 

Tim Donaghy -《NBA的欺詐文化》,書中記述NBA中的黑暗面。原定發行的新書在幾天前被出版商突然宣布取消出版計劃,理由是可能引來法律上的麻煩。(D. Stern 可是玩法律的)

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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球星哨音爭議性

 

根據Tim Donaghy 個人表示,就確定了裁判們有在比賽中操縱比賽的權力,而且賦予這權力的人還是聯盟高層的人。

 

T. Donaghy 說過,聯盟會給予那些球風具觀賞性、個人特質鮮明的球星一些方便,因為他們都是NBA 的搖錢樹,沒理由和自己搖錢樹過不去。

 

過去的M. Jordan、K. Bryant、A. Iverson、L. James,都曾在一段期間裡獲得過大量的裁判禮遇。

 

1998 年Finals,B. Russell 防守時確實被MJ 推了一把後跳投,事後被阿爵球迷戲稱為『佐舟只是幫他拂平褲子上的皺摺』。

 

 

K. Bryant 在被R. Bell 防守時,只要Kobe 超過兩次犯規,裁判就會把犯規尺度放鬆,把R. Bell 防守的肢體碰撞標準提高,藉此來讓Kobe 打出好球。---------《Tim Donaghy 認證》

 

A. Iverson 切入後只要跌倒,基本上就會有犯規可以拿。

 

L. James 那被講到爛過去的走步切入....

 

這些都是球星獲得方便的一環,也是裁判在場上的重要性。

裁判是完全公正的執法比賽?? 那只會說你真的太天真了。

 

像是R. Bell、B. Bowen 和其他著名的防守悍將,只要對上球星們,他們做身體對抗時的標準就會提高,甚至是只要摸毛就會犯規。

 

這也延伸出了K. Durant、J. Harden 這些反向運用裁判的吹哨尺度做攻擊手段的球星們,當然也就為什麼這麼多人會去反彈了。

 

K. Durant 進攻俱備強悍的跳投能力、出手手感,雖高但也有一定速度的切入,不過最難守的還是他的RIP MOVE 這完全吃裁判尺度的要罰球能力。

 

 

或許有人說:「如果是這樣,為什麼其他球員不能照他這樣做來要犯規??」

 

很簡單,因為他們不是K. Durant,這麼做只會被當作失誤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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季後賽爭議性

 

說到這就一定會提到千囍年阿拓vs 湖人的G7,在裁判的幫助下,當年湖人在原本落後13 分的局面,第四節打出31:13 的罰球攻勢贏下比賽。

 

湖人打季後賽一直都對聯盟有好處,對電視轉播有好處,對比賽也有好處。當然還有一點:對市場更大、明星更多的洛杉磯湖人來說,更是好處多多。

 

 

另外02 年湖人vs國王、03 年例行賽金塊vs 馬刺、06 年小牛vs熱火、07 年太陽vs馬刺、12 年馬刺vs 雷霆、11 年小牛vs 雷霆、12-13年例行賽湖人vs雷霆、14 年雷霆vs 快艇,多少都有因為聯盟商業關係,讓裁判影響比賽的走向。

 

當時湖人國王戰的裁判巴維塔也坦白的說,聯盟需要季後賽打滿7 場,如果有需要,他會是球場上「關鍵先生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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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資歷尚淺的球迷都會反駁我:「你這麼說只是在抹滅球員的努力!!!」「尊重裁判、比賽內容很困難嗎??」

 

不過我們回頭看看:

 

1. 雷霆是一支不需要裁判幫助就能在季後賽裡打滾的球隊。

2. K. Durant 是不需要裁判幫助就能成為得分王的球員。

 

當聯盟與裁判的商業行為強加在他們身上時,就不再是『把重點放在球員的努力、球場上的對戰,而不是只討論哨音和爭議判決。』這麼簡單了。

 

有鑒於80 年代L. Bird &M. Johnson 東西雙煞對決戲碼,這幾年聯盟又開始玩回老套路,試圖營造L. James vs K. Durant 的總冠軍戲碼。

 

 

分區冠軍的犧牲品還必須要有足夠名氣,分別就是溜馬與馬刺兩支東西強權,才能凸顯熱火、雷霆的強大。

 

這不是什麼商業陰謀論,這是老美祖宗流傳下來的商業大法-「話題即為商機」來繼續促進NBA 行銷的手法。你可以說這都只是猜測,都是在抹滅球員的努力。

 

不過很遺憾,這就是商業的現實,信不信由你自己決定。

 

引用文來源: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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